年12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中国加入2000年《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补充议定书》(简称2000年《补充议定书》),这开启了中国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在贩运人口犯罪领域国际合作的新局面。至此,中国加人了世界上绝大多数反贩运人口方面的国际法律文件,以1997年《刑法》为核心的国内反贩运人口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它们是打击和整治屡打不绝并呈发展蔓延之势的贩运人口活动的法律基石。[11然而,与国际反贩运人口法律文件特别是我国加入的要求相比,国内反贩运人口法律体系及其内容存在着许多需要发展之处。面对严峻的贩运人口犯罪形势,除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外,有必要尽快健全和完善反贩运人口的相关法律和政策,为打击贩运人口提供更为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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